【检察为民办实事】筑牢预防溺水安全防线 咸阳检察机关守护孩子暑假安全
暑假来临,天气炎热,不少孩子喜欢游泳降暑,因此暑期也成为中小学生溺水事故的高发期,为有效预防中小学生暑期溺水事故,守护未成年人生命安全,连日来,咸阳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开展检察建议公开宣告送达、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公益诉讼专项活动等,多措并举预防学生溺水,强化未成年人防溺水安全意识,有效落实防溺水安全工作,筑实防溺水安全屏障,切实将检察为民办实事落到实处。
永寿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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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暑假来临,中小学生溺水事故频发。为有效预防中小学暑假溺水事故,守护未成年人生命安全。7月16日下午,永寿县人民检察院召开“预防学生溺水事故、守护儿童暑期安全”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专项活动动员会,会议邀请永寿县教育局、水利局、住建局、文化旅游局、自然资源局相关领导参加。
兴平市人民检察院
炎热的暑期是中小学生溺水事故的高发时期。7月19日,兴平市人民检察院为切实守护未成年人生命安全,预防学生暑期溺水事故,开展了“预防学生溺水事故,守护儿童暑假安全”未成人保护法律监督专项活动,全面筑牢未成年人生命的安全网。
泾阳县人民检察院
暑假来临,随着天气愈发炎热,不少孩子想去游泳、水边玩耍。但水边玩耍隐患较多,因此,暑期成了溺水事故的高发期。7月22日,针对预防溺水事故的检察建议公开宣告送达仪式在泾阳县人民检察院举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教育行政、文化旅游、住房城建、国土资源等部门及十个被建议单位参加宣告送达仪式。
保护少年的你
暑期安全小贴士
01 室内安全隐患
● 手湿的时候不要触碰电源,不要用手指或铁钉等可以导电的物品去接触电源插座。
● 不可以摸热水,谨防烫伤。
● 不要擅自去阳台,更不能在阳台上翻越,一旦发生跌落很容易造成人身伤害。
02 交通事故伤害隐患
● 过马路时不能追逐玩耍,要左右观察,在没有车辆、安全的情况下通行。
● 乘坐汽车要坐在后排,不要坐在副驾驶的位置。
● 不能独自一人在车里,如果遇到高温天气可能产生窒息甚至死亡的危害后果。
03 室外安全隐患
● 游泳时要注意带游泳圈,不能自己一个人游泳,要在浅水区游泳;对于海边、水边、井边、河边这种比较危险的地方,要注意安全,谨防溺水;若发现有人溺水,要向大人求救。
● 远离有攻击性的危险的动物、野生动物,被小动物咬伤后,应该先用肥皂水冲洗,再去打狂犬疫苗。
● 如果在室外和爸爸妈妈走散了,应该求救于警察,告诉警察自己的住址、爸爸妈妈的电话号码,使警察叔叔更快地找到爸爸妈妈。
在原地等爸爸妈妈的过程中,一定不能大哭大闹,也不能非常沮丧地低下头默默哭泣,如果被坏人发现,很可能会实施拐卖等伤害行为。
● 不能随便听信陌生人的话,不能跟陌生人走,不吃陌生人给的零食。
● 如果被坏人劫持,要记住:①生命第一、财产第二;②适时示弱、迅速离开;③寻求帮助、主动报警。
来源:咸阳市人民检察院
编辑:段秀娇 审核:祝长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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